临氢催化剂的器外再生基地建设的方案
一、概述
加氢催化剂是高科技精细化工产品,也是加氢工艺的核心,催化剂再生是重要的应用技术,是现代加氢工艺的配套技术,是加氢催化剂使用过程中必进行程序步骤。对失活加氢催化剂的再生和重复使用,是企业节约能源资源、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降低生产成本的重要措施。
对失活加氢催化剂的器外烧焦再生-分离-回收-复用,可以避免“用剂企业”超前备用一批新催化剂(积压或弃置可重复使用的旧剂)、超前支付大量流动资金,增加生产成本。
目前在国内外的炼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均已普遍采用异地器外烧焦再生-分离的工艺方法,淘汰(或取代了)本体器内(在线)再生的工艺方法。
器外再生催化剂过程可以使“待再生催化剂”进行颗粒杂质粉尘分离-烧焦再生,回收的催化剂具有颗粒分布合理、颗粒流动性好、烧焦质量好、活性恢复好、可使用性、可操作性好等优点。同时加氢企业不必备用一批新催化剂(积压或弃置旧剂)超前支付大量流动资金。
器外再生占用加氢装置的时间短、对装置的开工时间影响小 、生产装置能耗低、设备无腐蚀、环境无污染、风险小等优点.
器外烧焦再生是基础,方便与器外预硫化、 重生等复活技术相结合。形成器外烧焦再生→重生→预硫化一条龙服务。
中国石化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于2004年5月24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炼油企业临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技术规范》作为正式文件附件下发至各归口单位,并得到中国石油-中国海油等国营骨干企业的支持,从而基本规范、统一了国内临氢催化剂器外再生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临氢催化剂的器外再生的“基地”建设
本方案中“基地”建设的内容包括专业化公司的建设和专业化装置的建设的两大内容。
(一)、器外再生专业化公司的建设。
加氢催化剂异地器外再生是一项集“卸剂→运输→再生→回运→回装”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因其时间短、任务重、工序环节多,需要“甲-乙”双方多工种、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努力提高效率,才能保质、保量、按时实现目标任务;同时也需要催化剂的供应商(研制单位)和再生企业的技术协作,提供适当的应用技术服务,确保再生催化剂的质量和应用效果。
加氢催化剂器外烧焦-器外重生-器外预硫化是在专业化公司、在专用装置上进行的。
基地的选址应有地域优势、基地的建设应考虑规模效益、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该专业化公司应该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固体废催化剂处理资质。
2、是一个集再生装置、化验研究中心、仓储配套于一体的器外再生基地。该再生基地(工厂):建有与当代大型加氢装置催化剂再生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烧焦再生、重生和预硫化”等若干套专用生产装置作业线及与其配套的三废处理装置 。
3、有一个能对现代大型“器外再生企业”实施有效运作的管理体系,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各项规章、规范制度齐全、以便能按清洁工艺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运转。以便能够能为现代大型炼油-化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技术服务。
4、专业化公司应有一支既懂专业又懂营销的精干队伍,既是宣传推销员又是能在用户现场处理问题的技术服务员。
5、有一支具有加氢-重整工艺基本知识和催化剂应用基本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基本团队,能根据不同类型的催化剂制定烧焦再生方案、重生方案、预硫化方案和操作规程;监控质量、安全环保,同时也能跟踪用户的现场服务。
6、公司应建有一个“催化剂检测表征化验研发中心”,以便能够维持现有生产并适应新形势对相关应用技术开发创新。并能与中石化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石油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等国内相关科研院所以及与国际知名的催化剂公司如ALbemarle公司(中国),Criterion公司(中国),UOP公司(中国),AXENS公司(中国)等催化剂公司有着广泛联系与合作。
(二)、器外再生专业化装置的建设
在当今(2016年以后)建设的专业化装置应满足如下1、2、3、4条件或原则:
1、在装置规模上要满足市场的需求:既要满足大型加氢精制、加氢裂化装置检修期间10-15天交货期(含往返运输-再生)的进度需求,又要满足小批量特殊催化剂的再生需求。例如一套200万吨/年的加氢裂化装置,装精制剂和裂化剂两种约500吨左右,在10-12天完成烧焦再生。每天的再生量为50吨/年左右。约需一定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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